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发布时间:2024-04-08 14:04:00 发布人:管理员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