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发布时间:2024-02-26 16:02:00 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及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2月26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及特殊监管区域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为:
1、在货物申报系统进出口整合申报菜单下新增进出境横琴简化备案清单申报模块。
2、在货物申报系统报关数据查询界面报关单类型字段新增“横琴简化备案清单”。
3、在特殊监管区域系统进出口保税核注清单界面报关单类型字段新增“进口极简备案清单”、“出口极简备案清单”、“进口次简备案清单”、“出口次简备案清单”。
4、“横琴简化备案清单”功能操作手册参见《货物申报》操作手册。
“横琴简化备案清单”功能于2024年3月1日0时正式启用,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